查看: 661|回复: 0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复制链接]

242

主题

0

回帖

1100

积分

LV3

积分
1100
发表于 2017-11-7 15: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6 L* x. o7 s$ V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5 J- B- d8 b3 l( ?0 @
(2017) 0004号
6 K, u& G7 d$ ?! n; B2 ?) a1 W: p被继承人张正华于1999年7月29日经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弥国用(1999)字第0201号),张正华、彭淑艳于2000年3月17日经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弥房权证弥城字第(2000)00187号 )。
3 d3 E. ~8 R2 O+ k0 s5 l根据申请人彭淑艳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张正华于2017年4月30日因疾病去世,被继承人张正华、彭淑艳名下的不动产由彭淑艳1人继承。
4 s' ^+ U+ ?: I$ _  ~6 z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 s$ o3 e  G& t. O+ M不动产权利确定给彭淑艳1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11月28日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 n; \4 o$ m  B$ \: I. F2 G7 r' A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H( ?3 t/ ~/ g2017年 11月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