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03|回复: 0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复制链接]

242

主题

0

回帖

1100

积分

LV3

积分
1100
发表于 2017-6-1 18: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 }, F5 Y* t9 {" v. K3 W            
. S& s7 _' Z$ X; \. H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5 C+ b3 y. f' ]! i3 a7 W1 y% @  ~弥渡县弥城镇青螺社区东寺坡村69号杨琼丽因保管不善,将[U]弥集用(1997)字第0332号[/U](面积75.4平方米;用途为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证书遗失,经查询弥渡县原土地和房屋及不动产登记系统,没有查封及抵押相关登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3 A+ E1 e) |. T8 k特此声明
$ Q' @& V2 B. [" {5 ]$ J. C+ t弥渡县国土资源局
) c1 R" m3 G8 ]  i2 P. N+ @ 2017年6月1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