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96|回复: 0

关于制定《弥渡县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结果的公告(第三号)

[复制链接]

242

主题

0

回帖

1100

积分

LV3

积分
1100
发表于 2017-6-2 18: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  f; }" K; W  _9 ], f! s9 i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5月24日,弥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持召开了《弥渡县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 o; z! W$ p. ~1 X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 f2 {% b+ K. x. W  i  _$ r由弥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的《弥渡县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5月24日14:30在弥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弥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学荣主持,县城管局局长钱宝宏、副局长李江为决策发言人,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鲁云堂、县政府督查室尹伦、县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杨临涛为听证监察人,县城管局吴启超担任记录人。听证代表33名,实到代表30名。! V- u. C" V0 ~5 J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0 T! f  B! a3 o& R% o(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
* ]  M. [; y& T* M! d/ Q  `' L(二)决策发言人介绍制定《弥渡县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及起草情况;6 P* T& c% h: b4 I  T4 `4 B
(三)听证会代表对办法草案发表意见、建议,进行询问;
9 Q5 p6 T- ]7 r' I/ v$ O(四)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询问进行解释和回答;! b- {, W' E$ k  n2 Y
(五)听证主持人作会议总结;
1 a# l' `. }4 b; c% q(六)听证会代表对听证会发言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 E: Z+ x' S7 y( m4 ^5 i+ `二、听证会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情况
$ t+ G) h* h: C6 o& S2 X$ G" g制定《弥渡县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试行)》是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结合弥渡县城实际,在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听证会上,28名听证代表就制定《弥渡县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是:  ?. |) Z9 {' P- e, r
(一)凡在弥渡县县城规划区内临时占用街道、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的行为,应修改增加具体的规划区域。
6 {5 E" E+ z: }  Z- k7 o7 ?(二)第六条 市场监管局对临街经营户颁发营业执照前,应当对其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勘,核实其经营场所情况,并会同城管、交警、交运等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对达不到经营条件易出现出店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问题的不予登记。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商户依法进行规范或取缔。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有冲突建议修改。
. Z6 e( V, w8 q1 K) t+ t(三)第二十一条 临街面建房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浇灌。建议修改为禁止占用人行道及公共区域拌制混凝土。
$ q1 }8 Y& G$ M) y4 w+ k- g(四)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临时占道经营户和建设单位、个人,经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或经对其处罚后仍违规占道的,由县城管局书面通知供电、供水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待按要求整改后依据县城管局书面通知恢复供电、供水。应修改为由县人民政府发出停水停电通知书,城管、工信、住建、供电、供水协同开展。0 \) H/ n# k2 n' Q; i
(五)应在“办法”中明确一、二、三类区的区域。
1 x) \- M3 X9 e. _(六)应在第五章中明确建设占道中损坏市政设施、绿化树木的法律责任。
1 ]2 k7 E  ~+ @3 l" i(七)建设占道许可时应收取押金,施工结束按原状恢复后再退还押金。7 ~* g, t! V" F
(八)占用人行道、公共区域建设的时限应改为“每次5日”。7 D! B2 W8 m; f2 E7 Z9 `+ i2 X
(九)为增强可操作性,对“办法”中涉及临时占用时间、面积等应再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征求厉害关系人的意见。
' C% m7 x2 v5 f5 ]" {2 ~" o7 z三、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 [) T! s9 Y0 g  F! v' q  H
本次听证会各代表对《弥渡县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充分肯定,认为出台本办法很有必要,并围绕着办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展开了的讨论,对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所提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应充分吸纳,进一步修改、充实、完善“办法”相关内容,使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公开、透明。
' ^" j) o( T. B! e% y3 F弥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3 w  H9 n. {' Q( b! }
2017年6月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