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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业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17年1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县林业局党委认真对照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细化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当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6 K/ P; a, b; s+ O1 c5 d; \
一、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7 I a6 B9 p1 _
关于“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力度不够,党组织开展活动单一,少数党员对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 R& X6 u9 W' d) P: L1 t, X一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制定了《弥渡县林业局党委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党委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17项党建工作制度,在今后工作中抓好落实,着力提高党的建设成效,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7 P& p* f" z$ }4 A
二是逐级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局党委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林业站站长签订2017年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反腐败工作个性量化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预防涉林职务犯罪责任书等7项责任书,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N2 _$ V4 W* J. F
三是认真开展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在1至2月认真开展了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书记2016年党建工作述职等,严格执行每月党费日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制度,清理补缴2008年以来未缴足党费18072元。
' V( x3 X! R& |8 D+ d& ~+ S二、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0 [* N3 l' J4 ^2 j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廉政教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T8 \& y* m h, o& @
一是合理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以局党委文件(弥林党发〔2017〕2号)印发到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林业站,周密安排林业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提高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S5 s- V) S0 H( L+ _
二是抓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督查推进工作,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全体干部职工向局党委递交《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承诺书》,并认真履行承诺。
1 G7 r$ [3 g7 ]$ Z1 W% V$ t* U+ R* ?三是抓好学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制定年度学习教育计划,以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召开系统例会为集中学习日,有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勤政廉政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和道德防线。: w3 L; J1 n1 B
四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督查制度,落实各单位、各个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继续与县人民检察院联文印发了《关于加强2017年度预防涉林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涉林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Y9 @( F( @7 h$ M J
三、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0 w) M) M, e. s! J+ ^6 ~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不够到位,开展‘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方面存在不足,执行有关规定不严整”的整改情况/ u& V, h$ H, v. C0 @4 I+ x) p
一是完善工作管理制度。以推进“民主决策、强化工作职责、规范内务运行、抓实节俭办事”为主线,建立健全工作规则等25项工作管理制度,提高遵规守纪、依规办事成效。加强执纪督查,着力抓好资金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物品消耗、客事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行政许可办理等细节问题,从小处着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 ^$ w" B6 d; v! b) ~) g" m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推进16项林业重点工作落实为主线,认真开展“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的意见》,积极营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干净做事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4 J. U8 d! |% V# \" [) X三是抓好纪律作风督查。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作风督查领导小组,加强上下班纪律、制度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切实提高执行制度、作风建设成效。0 J5 v: g0 B& Z, v5 S) x
四、在干部队伍管理方面0 d9 z# D" m' I8 ]( V6 Q! ]
关于“开展‘抓干建’工作成效不明显,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存在行政事业混岗问题”的整改情况2 w& S9 u; z" ?5 U5 J
一是以推进林业重点工作为抓手,科学制定年度林业重点工作计划,切实提高“森林弥渡”建设成效。按照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结合全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经局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讨论、分析,制定并印发《2017年林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安排的通知》到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单位,详细安排林业系统2017年度16项林业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 x' E# m* g* V4 t; V+ I( S二是合理调配、使用人员。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2名党委委员,调整充实了局机关支部和县林业站支部的3名支部委员和2名支部书记,调整充实了林业系统工会副主席(兼局机关工会主席)和1名妇委会委员,调整充实了局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和1名工作人员,完善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制度,充分动每个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P7 W" Z% N8 k3 ]
五、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4 u0 c. N% ~7 \0 I关于“林业民生资金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 F4 p2 f( P' U f协同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林业补贴资金兑付进度的通知》(弥林联发〔2017〕3号)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公益林、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的监管,要求所有林业补贴资金必须于3月31日前兑付完成。建立财务定期检查审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联系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各乡镇涉林项目资金和局属单位的财务进行检查审计。
/ l( Z& V' Z8 e0 A1 p% M对以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6 O8 N- x! }; g4 E, `3 }
联系方式:电话8163384。
3 l# W0 M& V1 u: C. `邮政信箱:弥城镇文笔南路6号。
. M! Q: o' F& _2 L8 X8 @电子邮箱:mdxlyj@163.com。
$ I( q- [8 h2 S7 }. Q中共弥渡县林业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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