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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l0 H+ w) {- S全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 U+ w$ \% U8 b1 v! s1 i根据全省金融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要求,我县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所持有的原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将更换为新一代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现将信息核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6 h, i: S/ M8 _) m
一、时间安排4 e. s0 \9 ^8 M' J/ v
(一)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体参保及个体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核对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b& H/ j8 a1 X8 v8 b
(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核对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f m- q( T- c& R- @" Y; P
二、注意事项. q3 U6 {. ^% }! m
(一)本次换发的金融社保卡将加载金融、医保、社保功能,与持卡人今后的参保、就医、养老等息息相关,且首次制卡属免费,信息核对非常重要,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按时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银行做好本单位及个人的信息核对工作,逾期未做信息核对的人员,后果自负。
5 z1 {, _! \0 T, S& C(二)换发金融社保卡是一项长期渐进的工作过程,信息核对只是第一步,还有制卡、发卡、启用等环节的工作需要得到您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D7 Q3 O! x( T) h0 A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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