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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管局]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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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5 12: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 `: ]  ]( O9 t1 P1 w“体验式销售”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采用“免费体验,自愿购买”来推销医疗器械的一种营销方式。以免费体验形式销售的医疗器械,一般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中的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如温热理疗仪(床)、高电位治疗仪、低频治疗仪、脉冲治疗仪、经络通治疗仪、医用激光仪器设备等产品。
$ N8 n% o2 T& w4 s5 I“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的体验店,邀请老年群众每天免费体验,赠送一点便宜的小物品,体验过程中向老年群众讲述治疗仪如何万能,不用吃药就能“包治百病”等。有的中老年人经过器械简单的物理治疗和心理因素,感觉病情好转,便高价购买了器械停掉了药物,对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威胁。7 Z" a) T; N2 j9 q& \- H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警惕通过“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夸大医疗器械功能、高价销售医疗器械和无证非法销售等行为。
3 ^' j- t; X) r: u) n9 D一是隐瞒实情夸大宣传。体验式销售的医疗器械多为二类甚至三类医疗器械,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中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和产品禁忌都有严格规定。一些体验店在宣传中,利用中老年人对医疗器械知识的不了解,夸大医疗器械的治疗作用和适用范围。如所有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未出现“治疗”字样,但是在体验场所宣传产品的“适应范围”非常广泛:高血压、心脏病、风湿、便秘、痛经、失眠……产品被宣传成可以医治百病的神奇“医疗器械”。( T' s) U# b0 D- y0 `3 x! m
二是搭“器械”车售“附属”品。绝大多数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的体验店,都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搭销售医疗器械的“车”,大量宣传销售其他产品,如保健食品、普通食品或普通保健理疗产品,把一些普通产品通过“医疗器械”这个体验店平台吹嘘成万能的产品。少数中老年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纷纷购买超出实际价格10倍、20倍的产品。
& h- \# _' k1 s# \: n三是夸大病例进行恐吓诱惑。体验店十分清楚所经销的医疗器械的作用,也知道夸大医疗器械的作用是被禁止的行为,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让更多人购买产品,便用宣传“企业文化”、“健康讲座”、“现身说法”等方式,尤其是利用影像资料的视觉效应,以不明真相的体验群众作证明宣传,夸大病例,夸大治疗作用,或以健康与金钱哪个更重要来对比,诱惑中老年人购买高价产品。' r6 }& o' G  C; C: ~
四是体验店往往没有医学专业背景和相关医学基础知识,不能正确指导患者使用,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盲目提供医疗器械体验,可能直接损害消费者。7 o9 M) ]7 _! R% ]7 L) _2 l
五是利用获奖专利证书误导消费。利用中老年人对“获奖”、“专利”知识了解得少、迷信权威的心理,在醒目的地方悬挂上述证书影印放大照片,还安排专门课程向中老年人介绍这些证书的来历、意义,将这些证书宣传成医疗器械的专利。实际上,这些专利证书大部分是外观设计专利。
+ a: g3 c3 C4 k4 x六是免费体验店 “体验式销售”活动时间短、流动性大,销售价格高,售后服务无法保证,如出现不良事件或其它病变,消费者难以追溯维权。! V. D" x8 d: k( a& c2 p8 \+ ?
综合上述,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一定要注意查看销售商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进行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查看销售商是否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证件,证明产品具有合法资质。消费者还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系统,核实产品信息和广告宣传真实性信息。购买医疗器械产品,特别是销售价格高昂的产品,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消费能力,征求家庭成员意见,不要一意孤行,要理性消费,并向经销商索取相关票据。消费者如果发现体验店没有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备案销售医疗器械,销售产品没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以及有夸大、虚假宣传诱骗或误导消费等行为,应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31)。  r8 o* H9 G  T2 Y1 D
特此公告
# {& V" b: Q# q% }1 {! I% X9 D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Z  d8 V8 E5 M. _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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